父亲姓莫,按照故乡旧时通行的说法名汝昌字言卿。从我记事时起,好像大人们都直呼莫言卿而从未有谁叫过莫汝昌的。
在我参军以前的13年多,除去在潼南中学读了50天书以外,其余4700多天,很少有哪一天不见父亲的面,而每一次父亲在我们兄弟姐妹面前,总是那个一板正经的样子。因此在我心目中父亲始终高高在上,虽然近在眼前却又相距很远很远……
1951年记不起是春节后的那一天,我报考军干校(军事干部学校的简称)被录取了。离开潼南的那天早上锣鼓宣天,整个县城顿时沸腾了起来,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排在街道两边,“抗美援朝,保家卫国”之类的口号声此起彼伏……,突然父亲从人群里闪了出来,把我从行进中的队伍里拉了过去,大步流星地赶到带队的“首长”面前,近乎哀求地说“我这娃儿年龄还小,请队长在路上多多关照”。父亲话音刚落,我禁不住眼泪直流,而我恍惚看见父亲也在擦拭自已的眼睛。从那时起,我才知道父亲其实是深深地爱着我的,当然也包括我们几个兄弟姐妹。
父亲生于1900年农历腊月初三,卒于1961年农历九月27。算起来还是清朝后期光绪年间出生的。根据“校歌”中一句“清而立,欧亚*一校”的歌词推论,当时家乡的古溪小学已经成立,不知道父亲是否在那所小学里读过书。我想即使没有上过小学也一定是读过几年私孰的,他会使用算盘,会以“中式记帐法”记帐,墨笔字也写的不错,当时在方圆十里之内算是“出类拔萃”的“知识分子”。是否这个原因,曾经两次担任本保保长,至今已无从查考。
父亲的父母亲(也就是我的爷爷奶奶)在我出世的很多年以前就已经去世了,我至今不知道他们姐弟三人(父亲头上有个姐,脚下有个弟)是怎么活过来的。听母亲讲父亲家的祖业好象有250多挑谷子的田地(以5挑折1亩计算大约为50亩),父亲的姐姐(我的姑姑)出嫁了,按照旧时的传统惯例是不继承的,所以只能由父亲和他的弟弟平分。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两弟兄一直没有把这250多挑(50亩左右)田地分割开来,所有的田地除了自已直接经营了几亩以外,其余40多亩好象都是以父亲的名义租给了八九家佃户在耕种。也因为如此,到解放后父亲才成了当地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主。我们兄弟姐妹也都成了地主子女。
父亲很少下田干农活,我们家耕种的那几亩田地(还养了一头大牯牛)主要靠雇请短工打点。不过占尽了那田边地坎的数百株桑树则是父亲包揽了的,从种植、施肥、治虫、修枝都由他一手操弄。另外,制作蚕种、蜉蚁(养小蚕)、土法缫丝也是他的“专利”。采桑养蚕则是母亲、姜五姐(后文再述)和我们兄弟姊妹的“共同事业”。除了经营田地,父亲还在镇上租有一间门面,安装了两台脚踏式轧花机(脱棉籽的机器),每逢农历一四七赶场的日子,附近棉农都可去那里自助轧花,父亲只负责指导、过称收费和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。
大约在我五六岁的时候,父亲的弟媳和弟弟(我们兄弟姐妹叫满娘和满满)先后去世,满娘和满满的七个子女(也就是我们兄弟姐妹的堂哥、堂姐和堂弟)和两个儿媳,虽未和我们一锅吃饭,但也没有严格的分家。我始终没有搞明白这两家人的收入和支出是如何安排和分配的。
父亲有一个姐姐(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否有正式的名字,我们姊妹都叫她“刘大娘”),姐夫叫刘超凡,也就是我很好的姑父,是方圆几十里很出名的中医,在镇上开了一家常年顾有4至5个伙计的中药铺,乡下还有少量的土地出租,育有两儿两女,生活过的比较殷实。姑父母是我们家往来很为频繁的亲戚,其小儿子刘继烈,比我小5个月,是我童年时期很好很亲密的玩伴,在古溪小学读书时又是同班同学。我离家后也常有书信往来,1960年我在省财政校学习,他正好在四川大学读书,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在一起度过的。
1949年10月,家乡刚解放,也就是说新政权一建立,就开始发动群众进行轰轰烈烈的“减租退押”、“清匪反霸”斗争,我离家那段时间又正在进行“土地改革”……,这些政治运动,对于地主份子和为伪政府服过务的人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,在运动中被镇压(包括处死和判处各种徒刑)的不是少数。大约是1950年底至1951年初,父亲曾多次被农民自卫队押到凌云寺(本村的一个寺庙)批斗,每次被押走时家里人都很担心,怕是回不来了,而每次又都出人意料地被押了回来!有两次负责押人的自卫队员,还特地留下来劝父亲,要他想开点,说“你还不是违法地主,当伪保长的时候也没有多少民愤,只要过了土改这一关,以后就不会再象现在这样被批斗了”,父亲还是将信将疑,惶惶不可终日。1951年初(春节后几日),古溪区境内和我一起考上军干校的有十多名青年学生,通知去县城集合的头一天,带队“首长”叫推选一位成份好的家长为代表一起到县城参加欢送会。挑来选去竟没有一个家庭成份不是地主的!“首长”感到非常为难,直到出发前一个多小时才果断决定:“那就选一个开明地主作代表罢”,于是才有父亲把我从行进的队伍里拉出来请求“队长”多多关照的那一幕。我因此揣想当了那个“代表”也许父亲就不再怀疑过不了“土改关”了。
我相信父亲当伪保长时没有作过什么惹起民愤的“恶”,乡上要逼着他拉壮丁的时候也总是借故搪塞,但有一点我是耽心他难咎其责的,那就是当时我们一家(连同满满的几个儿子)至少有4人符合当兵的条件,却一个也没被当成“壮丁”抓走!无论怎么讲,在客观上他是起到了庇护的作用。
父亲一生经历过三次婚姻。*一任妻子姓李,过门不久生了一个男孩(应该是我的大哥,不知道曾否取过正式的名字),未满周岁母子二人就先后去世了。第二任妻子姓何,也生了一个男孩,依照莫家族谱上的字辈取名异珍(按父亲与其弟两家人的儿子统一排行,名列第4)就是后来我的四哥,不知四哥几岁时母亲也去世了。第三任妻子姓匡,也就是我的母亲,先后生了我和念文(女)、次文(女)、异新(男)、碧文(女)等五个子女。次文大约只活了五六岁,在我的记忆里好像也没怎么害病就死去了。我离家时异新刚满7岁,1958年“大跃进”期间毛主席号召全民大炼钢铁,每家每户的“主要劳动”非加入“钢铁大军”不可,异新念及父亲体弱多病,几经周拆终于取得村(社)干部同意“替父从军”。据同村活着回家的人讲,异新离家不到半年,即因不堪重负和饥饿而累死在离家乡500多公里以外的昭化县三堆坝(现在的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)附近一个深山沟里。
我从军一年三个月以后,转业到苍溪县税务局工作,离家虽然不是很远,但是限于当时的条件,一直没有机会回家探亲。直到1960年8月,我在省财政干部学校学习结业,才从成都绕道大足县邮亭铺,到四哥任教的潼南五桂乡小学停留一天,然后回了一次家。那时正是全国经济很困难的时期,离别整整十个年头,突然出现在家人面前,一家老小(包括父母亲和两个妹妹)既高兴又心酸!那个年代全国农村人口都吃“公共食堂”,家里一无锅二无灶,大妹念文说:“还好,哥哥正赶上今晚食堂‘打牙祭’”,不一会儿便从外面,端了一如钵大碗的南瓜浠饭回来,放在家里唯的的一张破条桌上,我满以为那就是给我舀的晚饭,捧了过来狼吞虎咽地很快吃个精光!完了,一家人还是围着我问这问那,我说“天就快黑了你们怎么还不去吃饭呢?”,他们都说“我们已经吃过了”。直到第二天我才知道,那一大碗南瓜浠饭就是一家人的晚餐!也就是说那天晚上除了我以外,一家人都没吃成晚饭。另外,所谓“打牙祭”,也只不过是浠饭做的稍稠一点,而不像平时那样,清水瓜菜汤里很难找到几颗米粒罢了。当时队上(生产队)公共食堂是按人头分“强劳”、“弱劳”、“大人”、“小孩”等不同标准供饭的。我这个“外来人口”,在公共食堂是打不到饭的,只能从家里人的口里省出一点来给我吃。我看到那种情形实在不忍,所以只在家里呆了一天,就又强忍着眼泪依依地走了,何曾想到那就是与父亲很后的一次绝别!1963年我第二次回家时,不少邻居悄悄地对我说:“你老的(即我父亲)硬是活活地饿死了的”。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下,我只当没听见罢了,根本不敢向另外的人谈及。
母亲叫匡姚光,但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直呼其名的人,或者人们根本就不知道她有这样一个名字。其实这并不奇怪,在那个时代,多数妇女一辈子也不曾有过属于自已的正式名字。母亲有名字,只是没有“知名度”,与根本没有名字的妇女比较起来,是值得自豪的!
母亲生于1907年冬月23(农历),卒于1980年八月初四(农历)。娘家在当地不是大姓,却是镇上有钱有势的大家庭。大约是因为自已觉得“门不当,户不对”的缘故,父亲从不到舅父母家去串门,舅父母也从未到我们家里来过。倒是母亲没有把这当一回事,常常领我们姊妹去舅家玩耍。记得我在镇上读小学的时候,有两学期还分别在二舅和三舅家里搭过中午饭。
母亲的父母亲(也就是我的外婆外公),不知是在我出生以前好久去世的,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,母亲好像也没有向我们几个姊妹谈起过有关外公外婆的情况。母亲娘家的侄辈们都叫她“九娘”,她也曾经说过她是兄弟姊妹中很小的一个,但不知道这九姊妹是否为一个母亲(外婆)所生。我知道母亲有三个兄长(也就是我的三个舅父),此外应该还有五个姐姐,可我不仅一个都不曾见过,对她们的情况更是一无所知。三个舅父中大舅父在我出生前即已去世,大舅母姓陈,没有生育,建国前拥有一笔可观的家产,身边常有一二名佣人,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。解放后财产被没收了,在镇上马路边垒了一个土灶,靠卖小菜豆腐汤之类的低档食品糊口,我1963年回家的时候还去看望过她。二舅父叫匡纯如,建国前曾多次出任本乡乡长,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被判处徒刑(不知道判了多少年),据说后来死在服刑的监狱里。三舅父叫匡止斋,是本镇的袍哥大爷,曾在国军周汉西(师长)所部做过中级军官,据说解放前夕还任过两年国民党潼南县党部的书记长(相当于现在共产党的县委书记)。1950年清匪反霸运动中被判处死刑。
母亲没有上过学,大约是几姊妹常常在一起互相切磋的结果,也认得一些字,偶尔还断断续续地哼几句当时流行的小调。从我开始记事起,我们家里就有一位叫姜五姐的女性帮助母亲操持家务,一家大小七八口人衣食住行,虽然比较拮据,但打点的井井有条。姜五姐的年龄看起来比父亲稍大一点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家老小不分长幼,都叫“姜五姐”这个名号,连邻里乡亲和我们家的亲戚朋友也无一例外。家里人从未把她当外人看待,她也一直没把自已视作外人。我参军离家时,家里已经一贫如洗,父母亲拿不出一分钱给我,我也没想到要家里给我一点钱,姜五姐却悄悄地给了我一万八千元(旧币)。1953年币制改革,旧币1万元换成新币1元。因此所谓“一万八千元”也就是现在人民币(新币)的1元8角钱。不过那时物价很低(记得恰好能够买到一把上等的油纸伞),感觉已经不是一个小数。1960年我*一次回家时,父亲才给我谈起,姜五姐原来是我们家的一个远房亲戚,丈夫死的很早,无儿无女孤身一人,没有任何可以赖以生存的条件,“上吊”、“跳河”这些人间很悲惨的事件都在她身上发生过,那时正是父亲与第二任妻子结婚不久(推算起来大约是1932年前后),便把她当作亲戚请到家里来住,顺便帮助作一些家务。直到1951年底(我已经离家差不多快一年了),突然冒出了一个自称是姜五姐丈夫侄儿的人,状告我父亲把他的叔母剥削、奴役了20多年,他要求由他自已来供养他的叔母,同时要求父亲支付她叔母20多年的血汗钱。就这样把姜五姐弄到离我们家5里之遥的一个叫双水磨的地方去了!后来才知道,她从未往来的那个所谓侄儿,之所以要不择手段地把她要回去,只是为了在土地改革后期可以多分到一份财产和土地。我1963年回家时专程去看过她,没想到又是孤苦伶仃一个人,住在一间低矮潮湿的矛草棚里,老的已经难以辩认了,见到我时什么也不说,只是不断地擦拭着自已止不住泪水的眼睛!那情境让我也偷偷地哭了起来。
母亲跟父亲结婚时,四哥已经5岁了,自古以来就有“后娘难当”之说,不知母亲是否也有那样的感受,不过在我看来至少没有经历过此类特别不愉快的事情。尤其在我从军、异新离世和念文、碧文相继出嫁以后,母亲一直跟着四哥四嫂(四哥与四嫂结婚应该是在60年以后63年以前)和他们的几个子女在一起生活,我几次回家见到他们,生活虽然非常艰苦,却能相互关照,母亲和四哥四嫂从来没在我面前谈过对方的任何不是。我因此曾暗自庆幸这“难能可贵”的母子、婆媳和祖孙关系!
1980年农历8月,我在省财厅办事,接到县财政局转发来的电报,知道母亲已于三天前不治病逝,待我直接从成都赶回老家时,出现在我面前的竟是一堆黄土。面前的新坟虽然近在咫尺,却隔在阴阳两个世界了,想到连遗体都未能见到一眼,不禁潸然泪下!在泪眼瞑瞑中我暗自猜想,母亲也许会原谅我的,因为她知道父亲去世两年以后,我才有机会在他老人家坟前烧*一柱香。当时我很难过,母亲却说:“你伯伯(父亲)知道你的难处,他不会埋怨你的”。比起父亲来,母亲算是幸运的。